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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这一措施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相加,总共将投入10万亿元的化债资源。
同时,蓝佛安明确表示,对于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政策协同发力后,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在解决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财政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蓝佛安表示,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监测口径更全,二是预算约束更强,三是监管问责更严。
蓝佛安还提到,将持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债务体系。此举旨在确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我们期待未来五年,通过财政部的努力和各地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化债压力将大大减轻,为中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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