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新政解读:如何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提供支持
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这项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根据通知,经办机构需向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主动告知相关政策,并按照“先缴后补”模式落实。这意味着,大龄领金人员需要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再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专家表示,考虑到大龄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难度较大,缺乏稳定收入,因此在由失业保险金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对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予以一定支持,将切实兜牢失业保障底线,帮助更多人实现平稳退休。
这项新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广大失业人员特别是那些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的一大利好。它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失业人员的关怀,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支持,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应对未来的生活。
来源:新华社
转载请注明来自王炅琦博客,本文标题:《养老保险出新政!针对这些人员 》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