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山东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虞海阳 2024-11-13 百科资讯 929 次浏览 0个评论

山东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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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法庭当庭宣布,于欢犯故意伤害罪,但其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起案件自一审以来便引发了广泛关注,围绕孝亲伦理与伤人致死的议题,如何在司法裁判中做出公正裁决,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山东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7年5月27日,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随着媒体的报道和山东高院官方微博对这一案件的全程直播,于欢,这个被舆论场高度关注的年轻人也首次站在了公众的面前。

一年前的4月14日,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借高利贷,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催债人杜志浩对苏银霞做出脱裤子裸露生殖器等侮辱行为。警察赶到后,并未有效控制住现场,于欢在警察离开接待室后,想跟着警察一起出去被阻止,情急之下拿刀伤人,造成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于欢和受害方均不服,提出上诉。该案被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涉黑、高利贷、警察不作为、一死三伤、暴露下体辱母,每一个词都足以触动公众的神经。围绕这一案件的种种疑问和讨论在网络上迅速发酵。

山东高院二审庭审从早上八点半开始,持续了11个小时。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充分发言、激烈交锋。围绕于欢案的4大疑点被一一剖开,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案件的真相越来越清晰。于欢在回答辩护人和检察员发问和讯问时表示,自己在警察离开房间后,遭到了更加厉害的殴打,自己生命有了危险,才持刀捅人。

检方认定杜志浩等人对于欢和苏银霞有污秽语言的辱骂,对于欢有扇拍耳光、揪头发、摁住不让起身、推搡踢打、扼住后脖子、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庭审中,检察员出示了多份证人证言、冠县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以及情况说明和计算机系统信息截图、侦查实验笔录、行驶路线测绘图等。

检方认为,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属于防卫过当。检方从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对象、防卫结果五方面论证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而受害方的代理人均反对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杜志浩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于欢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杀人。但检方认为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看,于欢都不属于故意杀人。

今天上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做出二审宣判,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5年,一年之中,于欢的命运几经沉浮,也让人们更真切地感悟到司法的公正与每个人休戚相关。这起案件引发广泛舆论关注,始于媒体报道,体现舆论对于司法的监督。社会的关注让于欢案的审判更为专注,但司法的天平不应因舆论风潮而左右摇摆。“民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对于因社会关注已经成为公共话题的案件,司法机关,也必须承担起回答与响应的社会责任。

因此,于欢案的庭审公开,是对公众的知情权负责。此次于欢案的二审庭审,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0余人旁听,并且在山东高院官方微博以图文和阶段性视频播报的方式,对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行了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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